前言:
垃圾分类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关键举措,是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处理的有效途径,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的重要体现。
希望广大二中师生和家长立即行动起来,通过源头减量、重复使用、回收利用等做法,发扬主人翁精神,从自身做起,从每个家庭开始,从身边的小事做起,积极参加并自觉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行动,共同为建设新时代全域化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尽一份力!
中央精神:
“垃圾分类引领着低碳生活新风尚。”
生活垃圾分类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,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、提升社会文明程度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都有着重要意义。要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、推动群众习惯养成、加快分类设施建设、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入手,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、政府推动、全民参与、城乡统筹、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,树立科学理念,分类指导,加强全链条管理。
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。
违反本法规定,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;情节严重的,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,对个人依法处以罚款。
——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